支付行业巨变!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即将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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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央行的一份《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了支付行业的巨大震动。
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将引发目前支付行业的重新洗牌,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等现有支付业巨头所受影响或将首当其冲,刚刚获得支付牌照的快手、抖音也将因此受到影响。
据央行发布消息,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
《条例》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未遵循安全、高效、诚信和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影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议采取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停止实施集中、按照支付业务类型拆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措施。
征求意见稿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其中强化了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特别是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根据征求意见稿,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或两个机构合计达到二分之一,或三个机构合计达到五分之三,人民银行可以商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另外,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或两个机构合计达到三分之二,或三个机构合计达到四分之三,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引发业界震动的最重要一项内容,是《条例》拟规定按照“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与“从事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项业务对支付机构进行重新分类。
央行在条例的起草说明中表示,遵循公平竞争、实质重于形式、普惠金融的核心监管原则,按照业务实质确定支付业务新的分类方式。即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央行拟规定根据两类业务的支付机构风险程度的不同,分类确定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注册资本与业务规模的比例要求。
支付行业从业人士表示,该项规定对支付行业影响非常大,因为这将改变现有支付行业按照收单、发卡来划分的格局。“这项规定对微信和支付宝将带来巨大的冲击。微信和支付宝既做发卡又做收单包括线上预付卡的业务、线上互联网账户、银行卡收单,相当于包揽了整个支付的全流程。而按照新的规定,以后包括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在内的支付公司需要在储值账户业务和支付业中‘二选一’,要么做账户、要么做支付。”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支付机构将备付金存放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并明确与之配套的审慎监管措施,充分保障用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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