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900万人“自立门户”!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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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保险产品,可以不再进入保险公司“金字塔”式的营销组织层级,自主独立销售保险产品。
全国保险公司共有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左右。前三季度,全国个人保险代理人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8万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48.1%。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在普及保险知识、推动保险业快速增长、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长期存在大进大出、素质参差不齐、保险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形象较差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银保监会决定通过健康增量逐步稀释问题存量,杜绝保险营销组织层级,转变保险营销发展模式,改革利益分配和考核机制,引导保险公司规范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推动保险市场发展壮大形成一支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和稳定化的销售人员队伍。
什么是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但是,可以聘请辅助人员可以协助出单、售后服务等辅助性工作,不得允许或要求其从事保险推介销售活动,不得对其设定保费收入考核指标。辅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一是保险业务。经保险公司授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协助保险勘查和理赔等活动;保险公司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根据其授权,代为办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二是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公司有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资质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经其授权可以销售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但需事前符合销售该非保险金融产品所要求具备的资质。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在哪销售?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鼓励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展业形式多样,既可以是传统的“行商”形态,也可以按照要求使用保险公司标识、字号,在社区、商圈、乡镇等地开设门店(工作室)。
如何成为一名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
从自身来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保险基本理论和保险产品知识专门培训及测试。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未曾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被判处刑罚,未曾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最近三年内未曾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3.具有承担经营风险的意识,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创业意愿。
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条件是高于传统个人保险代理人的。
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也要进行严格甄选:
1.确保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具备监管规定的条件,建立严格的甄选标准和清晰有序的甄选流程,形成涵盖道德品行、社会信用、学历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设置包括基本信息审核、从业经历与诚信状况调查、职业性格测试、面试、岗前专业知识培训与合规教育、入职综合测评等多环节的工作流程。
2.建立上下联动的筛选机制,采取多层面试、多轮面试、下级预选上级决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既充分发挥基层机构贴近熟悉市场的优势,又体现上级公司统一标准、严格把关的要求。3.搭建由人力、业务、法务等多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面试队伍,挑选既有专业知识能力、又有阅历资历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官。
4.严格合同签订管理,与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应为地市分支公司以上层级。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违法违规谁负责?
在法律责任方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开展保险代理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所属保险公司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在管控责任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选拔机制,严把人员准入关;加强业务授权、业务行为、执业登记管理,严把日常管理关;加强风险排查,对有销售误导、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人员,及时解除代理合同,严把退出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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